喜报 | 《都江堰市创新推行“民间林长”构建林长制社会监督新机制》入选省林长办第二批林长制创新试点典
2024年2月22日,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通报了《林长制创新试点典型案例(第二批)》(川林长办发〔2024〕1号),都江堰市“民间林长”机制成功入选。
为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建设,都江堰市创新推行“民间林长”,构建“林园一体”四级林长制,推动林长制工作向社会拓展、延伸,挖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管护,增强全社会参与、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积极性。
完善管理机制,保障工作落地。构建“政府主导+社会参与”联动格局,制定出台《都江堰市民间林长管理办法》,通过建章立制逐步完善“民间林长”工作机制,明确“民间林长”的招募、管理、奖励、权利和义务等内容。“民间林长”积极开展森林巡护、政策宣传、意见收集,推动群众与基层林长互动沟通,协助监督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反映公众需求,充分发挥“民间林长”的社会监督作用,实现全覆盖、全方位、全流程式基层巡护。
规范队伍建设,激发履职热情。组建由80名志愿者组成的“民间林长”队伍和10名社区工作者组成的“民间林长女子巡护队”。2023年争取专项经费20万元,统一配备工作服、登山鞋、应急包和工作手册等专业巡林护林设备。遵循自主管理、分级监督原则,为“民间林长”统一规范颁发聘任书,建立“民间林长”的培训、补贴和评优等保障机制,对工作业绩突出的,通过镇(街道)林长办推荐,每年由市林长办评选、表彰优秀,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案例和先进典型,做到关爱、关心、鼓励“民间林长”,保障其安心上岗、无忧服务。
开展志愿活动,初显护林成效。2023年,全市“民间林长”队伍自发组织巡山护林活动3700余人次,拆掉捕鸟网10张,救助野生动物25只,向各级林长办举报线索9次,协调解决森林火险、乱砍滥伐林木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诸多生态保护工作困难和问题,与13名市级林长、122名镇级林长、332名村级林长共同成为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,实现了“一山一坡、一园一林”均有人管,相关案例成功入选新华网“202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典范案例”,助力都江堰市获评“2022绿色发展实践创新城市”。
近年来,都江堰市各级林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履行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,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,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60.37%,全市森林面积109.39万亩,居成都市第一位,森林蓄积量733.27万立方米,居成都市第一位。下一步,各级林长、管护员将联合“民间林长”继续推动并强化林长制建设,实现林业园林资源的高效管护,切实推进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都江堰市青城山镇
“民间林长”队伍
正在沿山巡护查看林木保护情况
都江堰市玉堂街道赵公山社区
“民间林长志愿守护队”
开展受困游客搜救工作
都江堰市蒲阳街道团结社区
“民间林长女子巡护队”
协助社区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